《长 生》他们永远年轻,骨肉下却已千疮百孔

《长 生》他们永远年轻,骨肉下却已千疮百孔

大约是三百年前,们魔女间很流行捡孩子。

不知道哪个好运的姑娘在去王城的路,上捡了个小孩养大成人,后来小孩当上了骑士长,两人渐行渐远。之后,在一场中世纪的裁决中姑娘被抓捕,陷入即将被焚烧的险境,她捡的孩子却单枪匹马从火光中救出了她。

=一时间茶会上所有的魔女都在谈论这件事,这群春心早该枯死的人突然迎来第二春,都觉得这个故事浪漫得要命。

但是大家好像都忽视了,那个姑娘根本不是魔女,她只是读了太多书,挑战了教廷权威才会被裁决。而我们魔女压根不会被人类抓住,更不会被普通的火烧死。

魔女也永远与浪漫故事无关。

我劝了一次没人搭理我,她们还是淘金热一般在森林、在王城捡着各种奇怪的东西,甚至有两个魔女为了-颗古龙蛋打起来,打到昏天暗地也没有分出胜负,只好一起抚养,最后被养不熟的幼龙不小心用龙息喷死了,还是两个一起。

顺便一提,那条幼龙后来被我设计捕杀了,龙眼睛挖出来是红宝石,肋骨是全世界最尖利的箭矢。

当然,也不是所有魔女都这么不幸,我是说,各有各的不幸。也有捡来普通小孩然后养大的,不过最后魔女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衰老死去,撕心裂肺却流不出一滴眼泪,对着墓碑深深看一眼,而后远离人类世界,用几个世纪的时光去消磨这份痛苦。哪怕她们悲痛欲绝也只能苟活,因为魔女无法杀死自己。

这些姑娘太傻了。既然已经有了强大的力量和漫长的寿命,为什么还要去追寻一些自己不该有的东西呢?

好在热度一旦过去,注定的悲剧结局被摆.上台面,后来的魔女们也回归到了正常的生活中去,不再一门心思想捡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而我作为一个专心搞事业,三百年来勤勤恳恳打下坚实基础的魔女,却在众人的心血来潮结束之后遇到了独属于我的闹剧。

我被一个小孩抱着脚缠上了,而且是一个看不出身份的孩子。相貌分明只有十来岁,但是碰瓷技术一流。

“你的身上有我寻找的东西。”这是他第一句话。

“妈妈。”他从善如流地喊出这个我这辈子都没听过的称呼。

年纪不大眼睛倒挺瞎。于是我也回他:“巧.了,你身上也有我寻找的东西。”

他抬起脸自以为可爱地看着我,可惜眼神不好摆错了方向。

我掐着他的下巴让他正对我的脸:“听说小孩儿的心脏最好吃了。”他没有露出一点人类小孩应有的恐慌,即使他装得很像,但是他的脉搏平缓至极,瞳孔也没有收缩一下

我不想和一个不明生物过多纠缠,于是抬脚准备离开。万万没想到他一路七拐八拐跟着我回了家,我真要怀疑他鼻子这么灵,是不是因为本体是一条狗。

终于不叫我妈妈了,但是希望我可以收留他。我当然不同意,但他说可以食宿自理,并且免费帮我干活跑腿。有苦力不要是傻子,我立刻逼他签字画押。

小孩确实挺勤快的,就是好奇心比较重,一天到晚问东问西,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被他问烦了就会扔根肉骨头给他,虽然他很讨厌被我当狗,但是视力不好躲不掉,总是被迫接中我丢过去的骨头。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没安好心,所以一-般不和他多说废话。但我没有赶他走或者直接杀死他,是因为我实在是太无聊了,这几百年来我成了魔女中的优秀职工,名声在外、臭名昭著,遇不到哪怕一个人有胆量找我麻烦。

我看这小孩骨骼清奇,应该够我折腾很久,于是就由着性子往死里折腾他。早晨指挥他去哪个山头采草药,大晚上指挥他去哪个湖泊抓鱿鱼。等他气喘吁吁回来的时候,我找.疯鸟配送的材料早就上锅了。我笑眯眯地说:“小朋友干活效率不行啊,之前那条狗的速度可比你快多了。

“我、不是、狗。”他一字一顿,“我....他不说了。我也不问,我管你是个

他把竹筐往桌上一摔:“你为什么还要特地买材料?

我一边捣汤一边道:“因为我成功我有钱,我是疯鸟VIP会,员

“你既然这么成功这么有钱。”他的声音放低了,“为什么还一刻不停

“因为我太无聊、太寂寞了。”我把汤舀了一碗放凉,“ 你知道我的一生有多长吗?人的三十倍,寿命最长的龙的三分之

你这么寂寞的话,不如让我陪你吧。他向前走了一步,只可惜真挚的表情对错了方位。

我是在让你陪我啊。”我看到他银灰色的眼里闪着光,“ 你明天就陪在我身边,把所有豆荚刨了吧。”他眼里的光灭了,我乐了。

头三个月他还想过一些方法,比如突然变成绝顶漂亮的小青年在我面前搞脱衣大秀,或者变成风情万种的小姑娘挽着我的手臂撒娇。我饶有兴致地说:“你的种族是不是魅魔啊?现在实习生转正难度都高到要诱惑顶流魔女了吗?”

他被我气得变回原形转头就走,结果眼神不好,撞上门框眼冒金星。我在旁边笑得很猖狂,他终于知道我软硬不吃,于是不再尝试。其实他不作妖的时候,还是很正常很听话的。虽然手脚有点慢但是能保证完成任务,虽然废话有点多但是让安静就安静了。

废话多主要体现在他对我真的很感兴趣,从家庭情况到三围都要问,要不是我看他外表只有十岁,我肯定把他告上魔族法庭,估计法庭上那群颜控的天使也不会他语言骚扰。

我研究过他好奇的原因,但是他好像真的只是对我这个人本身感兴趣。是外貌吗?可魔.女们都还挺漂亮,这样就有点没劲。

于是我故意在他面前和其他人类调情,想要证实我的猜想,看到他生气,我简直失望得不行,没想到他只是爱我的皮囊。

他拽着我的手瞪红了双眼:“为什么他可以我不行?”

什么你可以不可以的,我有点无语。

‘小朋友,你话不要乱说,我哪怕转行炼金也不会炼铜的。

“我不是小朋友。’他气成河豚,鼓起脸颊随后口不择言,“我快两百岁了!”

两百岁在你的种族里难道不算小朋友吗?”我刮了一下他的鼻头,“那我可以排除好几个种族了。”

他意识到被我套话以后很生气,但是不依不饶:“总之,你如果要做那档子事,也不许找其他人了。”

“那我现在要做这档子事了,你陪我吗?”我仔细观察他的反应,试图抓住一点细枝末节

他的眼睛亮了:“回家吗?”

不,就在这里。”我指着小酒店,“你看我那个破药铺子有床吗?”“不是那个家!”他急了, “是你真正的.... ...

‘噢。”我心情愉悦,“原来你是打着我家的主意。小毛贼,两个山头之间收集草药哪里需要花费这么多时间,你平时外出也是在找我宅邸的落处吧。”

我有一个真正的家,当然了,非常豪华。巨大的收藏室里有着千百年来我搜刮到的各种战利品,从长生魔药到顶级武器,无所不有。据说,能从我的宅邸偷出东西是飞贼这个行业的终极考核之一,只可惜到目前还没有人成功过,先不说我的宅邸位置本来就偏,就连前去的路上我也设置了十来个法阵。

确定位置的人死在了半路.上,潜入宅邸的人带不出物品。宅邸中的物品都被我施加了非常强力的法术,不能带出半步,除非我死去,法术才能自动破除。

“原来你的目的是这个。”我步步紧逼,“我好伤心噢。”但我还是给了他宅邸的地址,"去偷吧,小贼,作为帮我打下手这么久的报酬。”

我想知道他会不会死在途中,发现被我哄骗以后会不会气急败坏,或者他会不会多思考一秒钟,我给的这个地址正确与否。可是他直接离开了,果真是个沉不住气的孩子,两百岁在他的种族里一定算很小吧。

之后的两百年里我没有再见到他,这挺正常,不少人直接死在我设立的迷宫外墙里。而我又开始觉得无聊了,其实我只活了一千岁,可之后每一年都变得更加百无聊赖、难以忍受。我不知道这么漫长的生命是用来干什么的,数星星吗?

于是我在魔鬼的提议下发布了挑战,欢迎大陆内外任何人来杀死我。杀死我的人可以得到我剩余的寿命、全部财产和魔力。但如果是多人杀死的就要按人头平分。那段时间还挺好玩的,真的,毕竟时不时就有一-只箭横穿窗户,一个榔头敲破床头。

非人族本就寿命漫长,顶多觊觎我的宝藏,却也没有到要撕破脸的地步。人族的怯懦和贪婪都暴露无遗,不少人甚至刚在我家门口相逢就分外眼红,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何来的自信,觉得他们可以只身杀死我,占有我的财富。

我也打死过一些人,但是不能太多。我太强大会让他们望而止步.的,这就很没意思了。即便如此,这些乱七八糟的魔族人族也耗费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才明白他们和我之间的实力差距,并且在最后十年达成了共识,决定采用人海战术捕杀我。

这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取得胜利的最佳途径,但是对我来说就有点没劲。我其实还是希望可以有一个人单枪匹马,无论用什么方式杀死我,就像传说里那个骑士一样单枪匹马地.拯救了一个“魔女”。

当然我不能更改游戏规则,蝼蚁般的千军万马让我颇为吃力,安全屋换了一个又一个,最大规模的一次围剿让我受了重伤。我逃走后在王城旧址枕着石块数星星,数到第四百颗的时候,有一个人影走来。

是四百岁的他!他换了一身皮囊,变成一个俊秀高挑的青年。眼神还是一式一样的差,险些从我身,上踩过去,我努力咳了一声才让他注意到我。场面一时有些尴尬,最后还是我开口:“你找到你要的东西了吗?”

他本来还板着一张冷若冰霜的面孔,结果-提这个就来气,眉目变得鲜活:“你还说,压根带不走!”于是我笑得更加猖狂,甚至能感觉到冷气从我的前胸穿过后背。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掏出把匕首对准我的心脏:“我把你杀了就能带走了。”

这东西杀不死我的。 ”我弹了一下手指,那把匕首就滚下了山坡,“你用它削掉我身上所有肉也杀不死我。”

‘那怎么办?”他看起来也怪苦恼。我说:“找个安全屋吧,我先睡一觉再给你想办法。

这小孩真就傻不拉几地把我抱起来准备找地方。两百年过去了,他废话多这一点没变,听话这一点也没变。我本来以为他会带我去什么小酒馆的,结果没想到他直接带着我往我那个层层保护的宅邸走。

你现在状态不好,保护你宅邸的法术也在变弱,去那里比原来方便很多。”他还很贴心地给我解释,“我上一次来的时候顺便破坏了好几个法阵,现在进出更简单了,我厉害吧。

厉害死了,拆别人家,我想骂他。但是在他怀里一癫-簸居然把我摇得有点犯困,于是敷衍地哼哼了两声,他就没再多说话。

即便一路畅通无阻我们也耗费了一周,到达宅邸的时候我差不多恢复了一点,于是就让他把我放下来自己走。他进了这间曾经梦寐以求的宅邸后就没多说话,我和他开玩笑说他是唯一一个被我邀请进来的人,他也不搭腔。他在我面前一个劲地走,小家伙的个子变得这么高干什么,我现在看不见他的表情,也猜不出他在想什么。

二楼就是我的收藏室,到楼梯口的时候他突然一转身,即便阴影打在他的脸.上也罩不住他的眼睛。我看见他红宝石般的眼睛忽闪忽闪的,那两池银灰色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红。紧接着就是一阵劲风向我袭来,一把闪着银光的利刃直挺挺从楼梯口刺来,正对我的心脏——上面两公分。

“眼睛拿回来了,眼神还是那么差啊。”我踮了一下脚,好让那柄龙肋骨正好刺穿我的心脏。龙骨受到主人意志的震颤向后退了一下,正好给我第二次创伤,血一下子涌出来,比我这两百年流的总和还要多。他看起来才像那个要被世界上最锋利的武器杀死的人,脸色比我还惨白,倒也不难猜,他不想杀我。正如最后我给了那只被我挖掉眼睛和肋骨的龙一条生路,这幼龙也打算给我一条。

我猜他只是想得意洋洋、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说:“我报仇成功啦,想不到吧,我厉害吧。”

毕竟四百岁对一条龙来说也太年轻、太年轻了。他是那么幼稚和沉不住气,像个小孩子一样讲究一报还一报,没有想到现在这一出。他抱着我腿的样子和几百年前一模一样,他瞪着红宝石一样的眼晴,可是眼眶好像也红了:“你输了。”

“不,你输了。

我用最后的力气晃了晃手指,他没有听懂,但是他会懂的。龙族本就漫长的生命在我死亡的一刻又凭空多了两千年,他会用无尽的日月去理解我比他多活几百年的孤独和我的狠毒。等着吧,看着你爱的人一个一个离开,爱你的抵抗不过岁月的洪流。那些金银财宝,无坚不摧的刀枪剑戟都失去意义,拙劣的调情勾不起心跳,找不回溺水后得以呼吸的喜悦,面对所爱写不出情诗。放眼望去无止境的余生,人性的卑劣折磨着你又感动着你,最后这些爱恨喜怒都变成苍茫的白。你

没有伙伴,你与浪漫无关。

你的复仇成功了,小龙。而这是我的回击。他在很多年之后终于懂了魔女临终前的表情和手势。

龙为此愤怒过、咒骂过,恍然若失了几百年,最后还是安静僵硬得像是一块石头。

他也用飞过无数山川湖海和灿烂星河,掠夺人间的公主王子后的放声大笑来证明自己并不无聊,可最终还是无力地败倒给了时间。他长得比魔女要老了,力量接近于神。可他不想要这长生。

可是谁能杀死龙呢?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他的肋骨更尖利的东西了,他一条龙就是一只队伍,单枪匹马就是千军万马。

那就拱手送出去吧。

把无尽漫长的寿命和力量转化为流星,送给怀揣愿望的人。

———————————————————————————————————————————————————————————————————————ps:本故事摘自《恶龙茶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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